1.经查,樟树市国亮皮肤门诊部未按照规定保管处方、病历,未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“进销存”台账,且未按要求整改。樟树市医疗保障局依据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和《樟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》,解除该门诊部医保服务协议。
2.经查,高安市建山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、无指征检验检查违规行为,涉及医保基金10300元。依据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,由高安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300元,处两倍行政罚款20600元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3.经查,高安市相城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、无指征检验检查违规行为,涉及医保基金9900元。依据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,由高安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900元,处两倍行政罚款19800元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4.经查,铜鼓县妇幼保健院存在重复收费、超标准收费、超时间收费违规行为,涉及医保基金11532.13元,依据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,由铜鼓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1532.13元,处两倍行政罚款23064.26元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5.经查,铜鼓县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、超时间收费、项目串换收费违规行为,涉及医保基金210678.07元,依据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,由铜鼓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10678.07元,处两倍行政罚款421484.14元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6.经查,奉新县中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、超时间收费违规行为,涉及医保基金40599.11元,依据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,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40599.11元,处1倍行政罚款40599.11元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7.经查,万载县中医院存在重复收费、超标收费、串换项目收费违规行为,涉及医保基金72946.87元,根据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,万载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72946.87元,处1倍行政处罚72946.87元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8.经查,万载县人民医院西院存在超标收费违规行为,涉及医保基金29686.24元,根据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,万载县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29686.24元,处1倍行政处罚29686.24元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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